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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经营范围有什么要求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23-02-23        浏览次数:9        返回列表
前言:私募基金登记 私募基金备案 私募基金设立 私募基金转让 私募基金收购
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经营范围有什么要求审批程序

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经营范围有什么要求

证券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主要特点有哪些


私募基金的经营范围:非证券业务的投资、投资管理、咨询。(不得从事下列业务:1、发放贷款;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

注册基金/基金管理公司条件:

1)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低3000万,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金低为5亿,可以先期实入1亿,根据国家总局及基金业协会规定如果发起募集行为的基金公司需要对基金管理人、募集的项目基金以及注册资本金的实缴备案。

2)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基金管理公司名称:“北京XXXX基金管理公司”“北京XXXX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等;基金公司名称表述为:“北京XX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3)制定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公司章程。

4)有从业经验的管理人员。


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的主要特点:

1、实行事后登记备案,开展行业自律管理。私募基金自律管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以诚实守信为基础:

(1)私募基金登记备案不是行政许可,基金业协会对于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所提供的登记备案信息不进行实质性事前审查。私募基金管理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基金业协会将对外公示管理人、基金及从业人员的基本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社会公众若发现基金管理人提供虚假信息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以通过电话、传真、邮件或信函等方式向基金业协会举报投诉。

(3)协会对于提供虚假信息及其他违反自律规则的行为,将采取自律处分措施,对于情节严重或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证监会处理;三是建立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诚信档案,跟踪记录其诚信信息,建立私募基金行业诚信体系。


2、全口径登记备案,实行电子化报送。《办法》要求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手续,私募基金应当履行备案手续。为简化流程、提高登记备案效率,协会开发了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基金管理人通过互联网报送并更新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基金备案及从业人员信息。


3、鼓励私募基金进行托管。《证券投资基金法》规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非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由基金托管人托管。协会在私募基金备案系统中将要求提供基金托管信息,并将在私募基金公示中列明私募基金是否托管,以便投资者识别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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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则进一步明确,私募基金管理人未登记、私募基金未备案的,处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三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同时,条例还指出,未向基金业协会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投资活动。否则,将没收违法所得,基金管理人和相关责任人也将处于一定罚款。据郭卫锋介绍,发改委对PE不具有执法权,因而之前无法对不备案的私募基金进行处罚,但是拥有执法权的证监会可以进行相关行政处罚。此外,《条例》还引入了基金管理人诚信系统和合格投资者标准。证监会将私募基金管理人及从业人员诚信信息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并公布重大失信信息;证监会将另行规定合格投资者的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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