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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慈善基金会设立程序教程

发布时间:2022-12-15        浏览次数:31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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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慈善基金会设立程序教程

设立慈善基/金会办理过程的难点解析 办理公益基/金会容易被驳回的原因解释

申请公益基/金会材料退回修改的方案 审批慈善基/金会申请材料具体如何准备

基/金会是由民政局或者民政部批准的社会组织,非盈利机构,也是有很多行业的比如:慈善/公益基/金会,科技/医学/教育行业的。

审批的部门: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全国性基/金会是由民政部审批,地方性基/金会是由民政局审批。

登记基/金会名称:

全国性基/金会:不带地区+字号+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基/金会,可以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

地方性基/金会:北京(市)+字号+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基/金会

基/金会发起资金(注册资金):

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到民政部申请设立的非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 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设立基/金会人员要求:

理事会成会5-25人,由理事长、秘书长、理事成员+监事组成,理事会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是北京户籍,有一定社会影响力,,曾经参与过慈善事业,监事是有财务或者法律背景。

注册基/金会发起人(捐赠人):

有一定资金实力,可是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公司,如果是自然人发起,理事长由其中一位发起人担任,如果是公司发起,理事长由公司指/定人员担任。

基/金会经营范围(参考):

1、资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损害的救助;

2、资助贫困学生就学;

3、资助贫困老年人生活;

4、资助困难家庭改善生活;

5、资助困难病患就医

6、资助贫困学校改善基础设施;

7、资助社区环境保护公益项目;

8、资助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基础设施改善;

9、社区公共服务设施改善、社区志愿服务公益项目;

成立咨询阶段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基/金会名称:北京(市)+字号+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基/金会(名称需经市民政局行政审批处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

二、业务主管单位:

三、成立的必要性:

1、成立基/金会的必要性或者资源优势,拟开展公益项目、活动

2、拟成立基/金会的相关资源优势

3、请说明字号使用的含义、来源

4、基/金会成立后可以发挥哪些作用

四、宗旨:150字以内

五、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不以营利为目的

六、业务范围:

七、基/金会字号含义说明:

八、办公住所(独立合法) 

九、面积、房间、使用方式、期限

十、经办人姓名、电话

十一、法定代表人姓名、电话

十二、秘书长姓名、电话

十三、发起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单位性质

十四、发起人姓名、性别、证/件号码、政治面貌、学历、户籍所在地、电话

十五、负责人情况:拟任职务、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历、户籍所在地、电话

十六、拟任理事监事情况(理事应由5-25人组成,包括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拟任职务、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学历、户籍所在地、电话

十七、理事中境外人员情况:

十八、捐赠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捐赠金额

十九、捐赠人姓名、现(原)工作单位、职务、捐赠金额

设立基/金会前期需要准备的工作内容 慈善基/金会设立登记需不需主管范围批文

公益基/金会注册核名有哪些要求条件 设立不带行业的慈善基/金会如何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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