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因业务需要,要求员工连续作业的,须向公司座落地劳动局申请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
一、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书
包括申请综合工时的岗位及人数,工作方式(计算周期),休息制度(除公司实际休息方式外还须注明“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加班,延长工作时间每月不超过36小时,并提前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延长工作时间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遇到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劳动法》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等情况);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综合计算工时岗位排班表、考勤表(工时表),要体现各岗位总工时及倒班方式。不允许上12休12(及不允许两班次倒班)的情况;
4、涉及到的员工花名册及员工本人亲笔签名(原件)。
二、经初步审核后,劳动局会向公司出具《企业申请特殊工时工作制受理通知书》
三、劳动局工资科工作人员与员工代表开座谈会
座谈会的目的主要是了解员工实际工作情况与上报审核情况是否相符,是否符合特殊工时申报条件。
四、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公司,劳动局在其内部网络上更改企业用工信息,想企业发放《企业申请特殊工时工作制行政许可决定书》。
至此,特殊工时申请完毕。
注:企业需要保证公司已在公司注册地劳动局做过招、录用工备案,并且备案信息已在劳动局内网中体现,否则即便经审核符合特殊工时工作制申请要求,但无法在劳动局网络中找到公司招录用工备案信息,也是无法进行后续操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