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保险兼业牌照转让
车险、意外险、家庭财产险、运输险等等
保险兼业代理公司转让
兼业保险代理人是指受保险公司的委托,在从事自身业务的同时,
指定专人为保险公司代办保险业务的单位。
从事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必须向中国保监会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经中国保监会核准后取得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证应该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
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具有在其营业场所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
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或增加保险兼业代理险种,除银行类机构外,
应委托拟建立兼业代理关系的保险公司向我局提出。
1、申请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或增加保险兼业代理险种的请示文件;
2、兼业代理资格申请表(附件1);
3、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转让北京险种全的保险兼业公司
4、《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复印件;
5、委托办理函;
6、兼业代理机构资信情况调查表
7、加盖公司印章的上一年度(或近一期)财务报表。
8、经营场所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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