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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怎么办理​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审批程序

发布日期 :2023-02-22 14:35发布IP:114.254.2.100编号:11475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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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介绍

怎么办理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申请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条件有哪些?

如何申请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审批的法定依据?


什么是艺术品经营单位?

答:《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所称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包括:艺术品收购、销售、租赁经营单位,艺术品拍卖企业、进出口经营单位、商业性展览企业、鉴定评估机构,利用信息网络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电商平台企业、租赁平台企业等,以艺术品为标的物的投融资企业(含艺术品基金信托、艺术银行、交易所等)。以及其他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单位。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的申请和办理。


二、申请事项

事项: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

分项:备案、变更、注销、补证。


三、法规依据

《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文化部关于加强艺术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11〕55号);《文化部关于落实“先照后证” 改进文化市场行政审批工作的通知》(文市函〔2015〕627号);《文化部关于贯彻实施<艺术品经营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发〔2016〕3号)。


四、实施机关

县级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负责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工作。


五、备案数量

无数量限制。


六、备案材料

(一)提交材料

各地提交方式由各备案单位拟定。

1.申请材料按本办事指南申请材料载明的顺序排列;

2.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应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

3.申请材料为A4大小,有特殊规定除外。


(二)材料清单

1.备案

(1)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申请表;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4)从事艺术品进出口经营活动的艺术品经营单位办理备案时,还应同时提交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海关出具的ATA单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复印件)。


2.变更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

(2)变更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需提交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3.注销

依申请注销,申请人(由委托代理提交的,应出具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注销申请书;

(2)原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正、副本)。


4.补证

(2)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已载明姓名及身份证明编号的,可以不用提供)。


七、决定公开

自作出决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实施机关网上公开审批结果。


八、备案时限

受理期限:当场受理。申报材料符合受理条件的,当场予以受理;不符合条件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相对人;当场未予答复的,视为受理。

办理期限:当场办结。


九、备案文书

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证明(正、副本)


十、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

2.依法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二)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应当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在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到其住所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备案。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的,应当按前款办理备案手续。

如实向文化行政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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